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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工作现场会上的 讲 话 岳阳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四海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岳阳县组织召开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工作现场会,主要是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上午,会议组织参观了岳阳县社会救助工作现场;刚才,岳阳县、云溪区作了经验介绍。等会,长明厅长、典苏副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意义 构筑社会救助体系,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政治大局安宁稳定。因此,我们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构筑社会救助体系,是建设全面小康的现实要求。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同步发展的集中体现。全面小康必须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过上殷实的小康生活。但由于种种原因,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总会存在一定数量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是建设全面小康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前提。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构筑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关心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以此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速全面小康建设步伐。 2、构筑社会救助体系,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构筑社会救助体系,是广大困难群众十分关心的生计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温家宝总理批示,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亲民爱民的高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中央、省市高度重视构筑社会救助体系,说明此项工作事关重大、影响深远。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行动来抓,真正使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业有所就,失有所补,弱有所助。 3、构筑社会救助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实践反复证明,没有和谐的社会环境、安宁的社会秩序,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安定团结。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的频繁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不可避免,特别是因种种原因而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其对生活的失落感、失衡感会较一般人更为强烈,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为困难群众营造宽松、和谐的生存发展环境。 二、正确估价构筑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形势 近年来,随着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一系列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救助范围不断延伸。一方面,救助项目明显增加。全市在继续抓好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济等传统救助项目的基础上,先后启动了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等新的社会救助项目。同时,还开展了教育救助、法律援助、劳动就业等专项救助试点,全市社会救助项目已基本涵盖了社会公共领域。另一方面,受助对象不断增加。据统计,2004年全市社会救助人员已达310万人次,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以城市低保为例,全市纳入城市低保人员已由1999年每月不足800人,增加到2004年的每月12.6万多人,增长了16倍;低保金发放额已由1999年的205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7500万元,增长了36.5倍。 2、救助管理不断规范。为了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救助效益,我们狠抓了社会救助的管理。一是实行动态化管理。在尽可能做到“应救尽救”的同时,通过不断完善救助制度,逐步规范救助管理,基本实现了分类施救,动态救助。二是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立救助人员档案、发放社会救助证件、推进社会救助信息自动化等途径,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其中低保信息网络建设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三是实行公开化管理。为了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县两级将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程序、救助目标、承办人员、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较好地保证了救助工作的科学、合理、有序推进。 3、救助基础不断夯实。一是救助制度不断健全。近几年,市委、市政府根据社会救助工作需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文件,特别是《岳阳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岳政发[2005]27号)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初步建立。同时,民政、财政、物价、司法、教育等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救助合力初步形成。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已实现了由民政部门孤军奋战向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司法等多个部门联合作战的转变。三是救助投入不断增加。据统计,全市2004年社会救助总投入已达1960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12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00万元,社会募集资金2600万元,救助投入实现了由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向中央、地方、社会多元投入的转变。 在肯定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社会救助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二是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配套资金难以按时足额到位,严重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尚不健全,社会救助资源零星分散,难以形成救助合力;四是救助工作基础薄弱,手段滞后,越来越不适应社会救助发展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直接影响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全面深化认识,不断强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科学把握构筑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重点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构筑社会救助体系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即“十一五”规划末,在全市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救助制度。城市低保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内容。今后,各地要针对城市低保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完善政策法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为突破口,不断提高城市低保水平。一要加强动态管理。各地要切实规范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和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不断健全排查年审、举报监督和定期检查等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按月审批,依规发放。对城市失地农民,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现行政策纳入低保范围,绝不允许乱开口子。二要保证资金投入。中央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配套的低保资金要实现逐年增长。各地要千方百计筹措城市低保资金,建立健全稳定的低保资金投入机制。与此同时,要创新低保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专帐专户、专款专用,确保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三要落实分类施保。各地在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时,对低保家庭中的大病、残疾、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实行分类救助,拉开全额救助与补差救助档次,切实解决城市特困群众在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2、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农村特困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核心内容。各地要不断加大对农村特困户的核查、审批和发证力度,按照“低标大面广覆盖”的原则,采取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的办法,切实保证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要不断健全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准确界定救助对象,合理评估家庭状况,严把救助对象入口关、救助资金发放关、救助工作监督关,防止非特困群众冒领、骗取特困救助。要切实抓好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已经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方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全面加强管理;尚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3、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要切实加强灾情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努力构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为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快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和协调机制,逐步形成自然灾害救助部门联动工作网络。要不断提高重大自然灾害救助能力,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等基本救助项目全部到位。同时,要明确政府、社会和受灾群众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政府的灾害救助行为,强化对灾害救助工作的监督,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根据《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已经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县(市)区,要不断规范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扩大基金规模。尚未开展农村医疗救助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摸清底数,搞好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救助标准和救助政策,尽快启动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也要尽快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依规确定医疗救助标准,并及时做好与城市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力争到2007年,在全市建立比较规范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5、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救助制度。农村五保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传统内容。各地要把实现五保对象的“应保尽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来抓。一要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各地在分配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时,要将五保供养资金列入分配范畴,任何单位都不得截留、挪用。同时,要继续抓好五保供养金封闭运行,确保五保对象年人均825元的生活标准兑现落实。二要切实加强敬老院建设。各地要将敬老院建设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乡镇机构改革后的闲置房产、土地,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并分期分批改造现有条件较差的敬老院,力争在五年内使全市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3个百分点。三要不断扩大社会供养比例。要继续发挥村集体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多形式供养的社会供养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五保供养工作的良好氛围。 6、进一步完善其他专项救助制度。当前,要突出抓好四个专项救助制度的落实。一要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要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让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及时得到救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引导社会各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二要落实教育救助制度。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教育救助政策,广泛开展“教育对口帮扶”、“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慈善助学”等捐资助学活动,努力做好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及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救助效益。三要落实法律援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低保户、五保户及其他困难群众,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应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要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积极帮助城市低保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不断强化构筑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措施 构筑社会救助体系,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已成立了社会救助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县乡两级也要尽快成立社会救助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救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定期调研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切实加大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是社会救助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为此,一要稳定资金来源。目前,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今后,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将社会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不断增加预算刚性,保证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积极推进社会捐助经常化、制度化,大力建设社会捐助站,积极开设“慈善超市”、“爱心超市”,大力发展福利彩票和社会慈善事业,动员社会各界捐助社会救助事业。二要规范资金发放。要建立严格的资金发放监督机制,畅通救助资金发放渠道,逐步实现社会救助资金银行打卡发放。三要严格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资金专项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等制度,防止因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渠道不畅、中间环节过多而出现跑冒滴漏,甚至贪污、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 3、切实加强部门协作。构筑社会救助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个部门的广泛参与。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牵头主管部门,在抓好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农村五保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同时,要积极向各级政府建言献策、出谋划策,主动寻求相关部门配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同时,民政部门对社会救助工作负有执法监督、公共服务、宏观调控等职能,要加强队伍建设,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劳动、卫生、教育、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要将专项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社会救助项目。宣传、公安、财政等其它部门要主动为社会救助工作出劲使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氛围。 同志们,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民本岳阳”和谐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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